轉載-社會新聞-毀容前女友無悔意 狠男求刑10年

華視 - 2012年3月4日 下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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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毫無悔意,檢方求十年重刑。去年九月,台中市政府一名女職員在市府電梯裡遭到前男友拿美工刀朝臉部割了五刀毀容,嫌犯被捕後還嗆說,我是手下留情不然不只這樣,檢察官聽了相當火大,請求法官重判十年。
恐怖情人行兇地點就在台中市政府電梯裡,一名市府女職員和前男友也就是嫌犯站在裡面,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為了要不要復合發生爭吵。嫌犯情緒非常激動,右手還不段的伸到褲子後方的口袋,好像在摸什麼東西。
這時電梯到達三樓門打
▼5則網友回應▼
  • 122416  •  7小時前
    《之前他也不滿女友提分手持刀刺穿女友腎臟和腸子,被關了快三年》,這樣只要關不到三年,被害人都不知道復原了沒,這就是法律的正義。
  • 小愒  •  1小時36分前
    真的很誇張 關那幾年不痛不癢 十年之後出來說不定就殺人了
  • 夏傑  •  6小時前
    台灣的法律對犯罪的特別的好~有多少人不怕判刑的!!讚.....
  • MP-453T  •  Zhong Zheng Qu, Taiwan  •  1小時25分前
    一個人的面容真的只值10年徒刑!要知道被刮過的地方就算傷好了!但縫合處仍會永遠留下許多道白色接合線!這會成為傷者永遠的痛~新聞還說這是重刑?假釋不是3-5年就又出來了
  • 冠極鋒殺  •  Yi Lan Shi, Taiwan  •  6小時前
    沒死刑只會讓該死的人越來越多
    廢死的人是吃素?沒吃素那你廢個屁?假慈悲
    沒說服力還在那廢死 你要人權? 別人不要??
    資源越來越少還廢那就養監獄的人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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