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社助法調門檻 檢憂單親攜子尋短更多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5日 上午4:25
記者楊政郡/專題報導
娘家財產列入計算 法界人士看法歧異
社會救助法緊縮申請資格,法界人士看法歧異,有人認為本來就是家人要先伸出援手,找不到家人才是由政府出面補助;有人則說應以小家庭為補助單位,現在小家庭及單身盛行,血親間關係趨於淡薄,以往大家庭的支持體系已逐漸瓦解,社會補助緊縮,恐怕單親父、母帶小孩尋短案例會更多。
有人主張直系血親應先支援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三元指出,去年底社會救助法新修訂,將單親家庭娘家的財產也列入計算,是要維持一個民法上直系血親「互負」撫養責任的義務,一個家庭出現經濟困難,其直系血親(包括夫家及娘家)要先跳出來支援,而不是國家直接介入補助,當夫家及娘家直系血親皆無能力時,才由政府出面補助。
例如,某富翁嫁出去的女兒卻來申請國家低收入戶補助,有點諷刺。如果這富翁不理這個女兒,女兒是可以提起給付撫養費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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