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劉案計賠償91184美元
中央社 - 2012年1月28日 上午10:24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27日專電)劉姍姍外傭合約案今天宣判後,美國聯邦法院公布劉將支出外傭賠償金、拘留與遣送交通費用,總計9萬1184美元,才能在下週初成行返台。
美國密蘇里西區聯邦法院公布,劉姍姍已向2名菲傭支付8萬44美元賠償費,根據法官判決,劉離境前還得支付4714美元拘留期間的基本開銷、6326美元遣返交通費用,以及100美元開庭支出,共計9萬1184美元(約新台幣273萬5520元)。
法院同時公布,劉姍姍將由國土安全部轄下的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Enforcement, ICE)處理後續遣返安排,執法局人員將全程陪同於下週初來台,劉案判決需支出的交通費用,也包括美方戒護來台的機票。
劉案律師沃肯(James Wirken)於全案宣判後向媒體表示,「法官做了正確判決,美國聯邦政府無須為她監禁與遣返付費,當事人和
美國密蘇里西區聯邦法院公布,劉姍姍已向2名菲傭支付8萬44美元賠償費,根據法官判決,劉離境前還得支付4714美元拘留期間的基本開銷、6326美元遣返交通費用,以及100美元開庭支出,共計9萬1184美元(約新台幣273萬5520元)。
法院同時公布,劉姍姍將由國土安全部轄下的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Enforcement, ICE)處理後續遣返安排,執法局人員將全程陪同於下週初來台,劉案判決需支出的交通費用,也包括美方戒護來台的機票。
劉案律師沃肯(James Wirken)於全案宣判後向媒體表示,「法官做了正確判決,美國聯邦政府無須為她監禁與遣返付費,當事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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