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囚禁性侵國中女 判20年
中央社 - 2012年1月3日 下午9:33
(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3日電)有性侵前科的王男以宗教驅魔為由,涉嫌囚禁同居人就讀國中的兩名女兒,並輪番性侵長達1個多月,新竹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23罪,判處刑度合計220年徒刑,應執行期20年。
判決書指出,47歲的王姓男子於民國94年間騙女友14歲弱智女兒身上有「髒東西」,趁女友出門後,在租住處及旅社對被害人性侵多次,遭判刑4年7個月,並強制接受治療。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98年5月假釋出獄後不久,認識一名已婚婦女,兩人於去年同居。由於同居人兩名就讀國中的女兒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