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法官法6日施行 不適任法官 個案評鑑進行淘汰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法官法中有關法官評鑑、淘汰不適任法官,本月六日正式施行;未來法官若有辦案違反程序、故意重大過失侵害人民權益情事等,當事人、被害人均可請求個案評鑑。情節嚴重的,如法官私下與當事人會面,並收取不當利益,法官評議委員會得決議報請由司法院,經職務法庭對不適任法官進行懲戒處分,進行淘汰。
司法院推動廿三年的法官法,去年六月完成立法,關於法官評鑑,淘汰不適任法官部分,將率先在本月六日正式施行,法官評鑑委員會也將在一月十一日司法節當天正式揭牌。
根據法官法規定,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對於法官有違反辦案程序規定、職務規定或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而
法官法中有關法官評鑑、淘汰不適任法官,本月六日正式施行;未來法官若有辦案違反程序、故意重大過失侵害人民權益情事等,當事人、被害人均可請求個案評鑑。情節嚴重的,如法官私下與當事人會面,並收取不當利益,法官評議委員會得決議報請由司法院,經職務法庭對不適任法官進行懲戒處分,進行淘汰。
司法院推動廿三年的法官法,去年六月完成立法,關於法官評鑑,淘汰不適任法官部分,將率先在本月六日正式施行,法官評鑑委員會也將在一月十一日司法節當天正式揭牌。
根據法官法規定,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對於法官有違反辦案程序規定、職務規定或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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