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誣告少女販毒 男子判刑6月

中央社 - 2012年1月6日 下午7:3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在機場擔任消防員的陳姓男子,不滿未成年女網友拒絕他的追求還辱罵他,竟於去年1月間向警方謊稱女方販賣愷他命維生並提供女方電話號碼;板院今天依誣告罪,判陳男6月徒刑。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男在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消防員,他於民國99年11月間,邀約17歲的李姓女網友,雙方各帶1名同性友人,共計4人一起去KTV唱歌;男方駕車去接女方並在車上談笑。
陳男在車上詢
▼3則網友回應▼
  •  •  22日前
    哇~消防員特權ㄝ一般人恐怕得3.5年吧!
  • 姬 姚  •  19日前
    報假案是有刑責的,雖然防治犯罪人人有責,見到可疑人物要打一一九,不過報假案會留下前科,警察大人,你們真難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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