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紹興社區案--是否自辦都更 台大:仍在協商中
台灣立報 - 2012年1月9日 下午9:44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紹興社區遭台大控告侵占土地引發台大學生關注,日前校務會議上,台大城鄉所長黃麗玲建議台大自行辦理都市更新,透過配合都更條例內的獎勵項目取得容積獎勵,轉為當地居民的安置方案。而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則表示,過去沒有公部門辦理都更並提出安置計畫的案例,台大若這樣規劃,或許得報行政院核定。而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則表示,目前權利價值的計算僅限於有土地權者,如果台大要安置無土地權者,自己的空間將會減少。
黃麗玲表示,由於台大持有面積比例極高,可以自行辦理都市更新,不一定要跟著私人發起的都更去做。不過因為台大屬於教育機構,都市更新後除了使用上得依照法規,也必須符合教育機構性質。陳興隆說,例如蓋宿舍或教學大樓沒問題,但蓋商場就不行。
至於台大能否在辦理都市更新時一併提出安置方案,將安置方案包入都市更新。陳興隆表示,許多公部門辦理的都市更新,都沒有違建戶現地安置的規劃,目前法律上也沒規定公部門
黃麗玲表示,由於台大持有面積比例極高,可以自行辦理都市更新,不一定要跟著私人發起的都更去做。不過因為台大屬於教育機構,都市更新後除了使用上得依照法規,也必須符合教育機構性質。陳興隆說,例如蓋宿舍或教學大樓沒問題,但蓋商場就不行。
至於台大能否在辦理都市更新時一併提出安置方案,將安置方案包入都市更新。陳興隆表示,許多公部門辦理的都市更新,都沒有違建戶現地安置的規劃,目前法律上也沒規定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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