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東海之狼案 監院糾正台中檢警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月11日 下午3:37
發生在民國86年間的台中「東海之狼」案,檢警原本起訴紀姓嫌犯,最後發現是烏龍一場,一直到去年8月才找到真兇,監察院認為台中警方辦案過程出現明顯違失,檢方起訴過程也過草率,今天通過糾正台中市警局和台中地檢署。(李人岳報導)
發生在民國86年間的台中「東海之狼」案,警方一直到去年8月才將任職海巡署的廖姓嫌犯逮捕歸案,對於檢警偵辦過程的瑕疵,監委趙昌平和葉耀鵬申請自動調查,並且在11日通過糾正台中市警局和台中地檢署。
監察院指出,前台中縣警局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第一次受理強暴未遂案時,沒有通報分局錯失偵
發生在民國86年間的台中「東海之狼」案,警方一直到去年8月才將任職海巡署的廖姓嫌犯逮捕歸案,對於檢警偵辦過程的瑕疵,監委趙昌平和葉耀鵬申請自動調查,並且在11日通過糾正台中市警局和台中地檢署。
監察院指出,前台中縣警局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第一次受理強暴未遂案時,沒有通報分局錯失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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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 • 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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