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夫身障兒念書 貧婦獲准消卡債

中央社 - 2012年1月15日 下午10:46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5日電)台北市低收入戶施姓婦人,因要獨立撫養身障丈夫與還在念書的兒子,刷卡維生欠下百萬元卡債,聲請免責。 台北地院認為施女維持生活所需刷卡,不算奢侈浪費,裁定不用清償。
施姓女子是低收入戶,每月收入靠打零工維生,還必須獨立撫養失業、身心障礙的丈夫,與一名還在念書的兒子,一肩扛起家計,因而刷信用卡支付生活費用,債務累計達新台幣上百萬元,成為卡債族。
施女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免責;債權銀行團反駁指出,債務人在每月僅有微薄的收入下,還持
▼5則網友回應▼
  • romeo  •  13日前
    全部免責實在不合理,不過銀行也有責任,為了業績不謹慎把關,當初銀行內部簽核的人員才是最該對銀行負責的人吧。
  • hsia78  •  13日前
    借錢不用還 應該不是一個良好的判例吧...如果為了懲戒銀行誘導民眾刷卡, 可以將欠款中 由利息所產生的部分刪除, 但是如果連本金也不歸還 那不是變相的教唆低收入戶 去跟銀行"借"不用歸還的錢嗎? 案例中的那位婦人 難道在刷卡的同時 不知道她是沒有能力還款的嗎? 如果明知不能 卻 又抱著"免責"的心態去借錢 那與"騙錢"又有何分別? 如果全世界的法官 都按照這種方式判決 而讓更多的民眾欠錢不用還 那銀行的壞帳將會大幅增加 甚至有可能面臨再次的金融風暴 最終也會導致全球經濟衰退....受害的範圍 將會波及到更多辛苦工作的無辜平民百姓...
  • 連『秘密』作者都在經營的居家網路創業!  •  13日前
    就某方面而言,這樣對其它一樣有卡債問題的人來講是不公平的,
    再來對於借錢且又有還錢且又有利息的,又更不公平了~~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輔導就業,讓他有能力清償債務才是正確的
    自己賺的一元,自己花的心安理得!!!
  •  •  13日前
    法官有理。替這位婦人感到高興。但接下來要面對的是,不會有銀行敢再借錢給她了,之後得靠自己自食其力,努力找份工作。加油!!
  • 竹優  •  13日前
    早知道我當初卡債也不要去還,害我沒日沒夜工作四年沒休假過年還去上班還清卡債,有點
    後悔
    我家老爸也中風啊行動不變啊,不知道萬一真缺錢銀行還會借我這種窮人嘛,有可能要去借地下錢莊了,這樣會死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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