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霧峰光復新村 文化局指定文化景觀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8日 上午4:32
〔自由時報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文化局十七日召開會議,審議位於霧峰的光復新村省府建設,審議委員認為該地具歷史文化價值,且是台灣發展現代化都市的示範區,通過指定為「文化景觀」,等報市長核定後公告,將是中市第一個文化景觀。
待中市長核定公告
台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主任張祐創指出,台中市以往未曾指定過文化景觀,國有財產局曾在去年年底時來文表示有意拆除位於霧峰地震博物館的一部分空間,「台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提案希望台中市文化局能針對省府建設光復新村建築群及其他附屬設施一併討論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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