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20萬交保 殺人犯人間蒸發 死者家屬抬棺抗議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9日 上午10:59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卅三歲男子蕭智遠持刀殺人,一審判刑十五年,合議庭諭令廿萬元交保,但案件上訴後,蕭男卻人間蒸發,連住家也轉賣,台中高分院去年六月九日發布通緝。死者家屬昨日上午抬死者靈堂、假人紙紮抗議,再度至台中地院前抗議,不滿「恐龍法官縱放殺人犯」;台中地院表示,程序合法沒有疏失,已請警方協助,儘速將蕭智遠緝捕到案。
死者家屬撒冥紙抗議,大呼「恐龍法官,滾出來。」除布置死者靈堂外,還將承辦檢察官、法官、凶手名字都寫在紙紮假人「金童玉女」身上,但得不到法院回應,將怒氣發洩在紙人身上。死者母親企圖強行進入法院被擋下,讓她氣得大喊,「叫他出來啦,有本事拿錢的給我出來,連道歉都沒有,法官是怎麼當的
▼5則網友回應▼
  • love is over  •  10日前
    台中地院前年十二月,依殺人罪判處蕭智遠十五年徒刑;去年一月廿五日,蕭男因另起偽造文書案服刑完畢,合議庭裁定廿萬元交保。
    前年12月,殺人罪判15年
    去年1 月,偽造文書剛服刑完畢
    該蕭郎有多項前科

    大家有沒有看出盲點??

    刑罰應當是合併執行,怎會有空窗期呢??
    再者,蕭郎有多項前科(依社會經驗法則,他有逃亡串共之虞),一般人大多都會落跑吧!殺人罪耶...
    況且,依刑事訴訟法第101-1條,他根本不能交保吧??

    法官人情義理的考量非常欠缺喔!?

    事實證明,人都跑了,法院不思己過..一昧強調一切程序合情合法合理
    現在又成了人民公敵,情何以堪
  • 閉門思過  •  10日前
    判的時候可以由法官自由心證,人跑了再說只能請警方努力~這皮球踢的很大
    那代表法官判決只要在法律條文上沒有瑕疵,那基本上就是他判爽的囉?

    (我想這是廢話,畢竟靠法吃飯的哪邊有問題跟漏洞他清楚的很,當然多半能全身而退)
  • 華克  •  10日前
    殺一個人才判15年而已,以後互相殺來殺去就好了
  • 錢不夠用  •  10日前
    只要20萬就可以交保,這人頭窮人命是越來越賤了...
    啊?怎麼知道死者是窮人?
    如果死者是富二代,殺人的還有機會交保嗎?
  • KLS  •  10日前
    法官只要程序沒錯,管底下老百姓怎麼罵,都沒有辦法能辦他,無競爭的科層永業環境都會目標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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