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中市衛局:不需快篩 可開克流感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月22日 上午10:46
連續長達九天的春節假期,民眾如果不小心也搭上流行,得了類流感出現咳嗽、肌肉酸痛、高燒等症狀,不用擔心沒克流感藥物服用,疾病管制局從即日起至一零一年三月底止,放寬公費藥劑使用條件。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只要類流感患者出現高燒持續四十八小時以上,或家人、同學、同事有類流感發病者,就符合公費克流感用藥條件,不需要再進行快篩,就可直接由醫師看診後,開出克流感藥物使用。
衛生局民眾
▼4則網友回應▼
  • toppy368  •  7日前
    我覺得還是要做快篩比較保險,不同的病毒有不同特性,所以才需要快篩
    快篩大概20分鐘就有結果,不過一般診所不一定有快篩裝置

    而且藥也不能隨便吃或隨便停藥,不然會有抗藥性
    下次流感就比較吃虧,因為原本的藥已經沒用了
    所以醫生開藥給我之後就告訴我,克流感要吃滿五天才能停藥
  • 吳郭魚  •  6日前
    官員市吃屎長大ㄉ阿~~~就是擔心未確定亂服藥產生抗藥性才要快篩~~為了自己春節偷懶一切丟給診所~~馬的政府ㄌ
  • 桂花新倫  •  7日前
    這太危險了-要是使流感產生抗藥性或是得的是其它病毒/那反而會延後治療的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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