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行動上網7天試用惹議 業者:願改善

台灣醒報 - 2012年1月11日 下午6:14
【台灣醒報記者林宜靜台北報導】行動上網7天試用期陷阱重重,昨天消基會指出,國內電信業申辦手機上網程序有諸多不合理現象,如7日試用到期若不慎遲一步辦理終止續用,即被綁約。由於7天試用期是NCC契約範本所規定,今天NCC連同國內五大電信業者召開記者會,提出回應。業者表示,會針對消費者需求,近期研議討論,期待給消費者更合理的選擇。
消基會在昨日「挖坑給你跳,電信業宰制消費者太惡劣」記者會中指出,電信業者申辦手機上網中有3大陷阱。如申辦需繳保證金、7日試用期滿未即時告知即被綁約、以及中華電、台灣大和遠傳更明定,1個身份證字號一生只能試用1次,消基會直指「相當不合理」。
今天由NCC召集國內五大電信業者記者會中(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亞太、威寶),電信業者代表表示,由於手機上網需要持有sim卡及網路卡,其設備需要成本,故會酌收「保證金」。但業者表示,如消費者發現不適合,只要將SIM卡及網路卡歸還至門市,保證金可全數退還。
消基會也指出7天試用期有其陷阱,若消7日試用到期,如無主動通知終止續用,即被綁約。對
▼10則網友回應▼
  • 暴風宇 36分前
    應該照電信公司的設備比例來發門號數才對吧:不然大家都是冤大頭:申請不通的網路:跟卡奴有啥分別
  • shu 33分前
    我就在沒被告知網路開通情況下~默默在上網~這個月網路4000元~~~超卑鄙!!!!
  • 幻紫星羽-瓏兒 4分36秒前
    還好我都拒絕一些附加功能
    只留下接電話/打電話/收發簡訊的功能
    不然就莫名其妙的繳一大堆錢(我可不是開中央印刷廠)
  • 阿勳 14分前
    Just show them the power of consumers.
  • Viva La Vida 18分前
    近期內會謹慎評估,提出合理方案

    近期的定義是啥
    是等熱度退燒 再來宰割消費者嗎
  • 小白 18分前
    試用的意義是在於當時所在地的網路是否ok.
    一生只有一次那不就永遠都不能離開住別的地方?如換了地區又怎會知道當地的網路是否順暢?
    如:我用中華電信網卡在台北算還好.但在台中完全不能用.(經好幾次的申訴根本沒用.而且每次回答都在應付消費者.完全沒有誠心改進)擔心用戶濫用不如提升服務品質...
  • 呆小鵝 23分前
    -.-話說我就被電信業者給騙去 一開始說免費的 = =之後要辦門號結果到頭來還是死要錢 偏偏我就是第一次門號續約
  • KEMP 8分前
    被抓到就說改善..沒被抓到就套給你死...可憐的台灣人民~只能被財團魚肉政府束手無策
  • Authorware 47分前
    看樣子,行動上網的頻寬品質,仍舊沒有明顯改善。
    這樣還要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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