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有投票權勞工 選舉日應放一天假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月12日 下午4:41
這個禮拜六就要進行總統合併立委選舉,當天要上班的勞工該怎麼休假比較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官員昨(九)表示,這次選舉投票日在禮拜六,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應放假一天,如果雇主不給假又沒加倍給薪,最重可罰到三十萬元罰鍰,除非沒有投票權的勞工,或是在台外籍勞工則例外。
勞委會官員指出,禮拜六為選舉日,依勞基法規定屬「特別指定」的假日,所以有工作義務的勞工應該當日休假一天,若是排定必須出勤工
▼1則網友回應▼
  • 小水滴  •  1日17小時前
    不曉得這是基於那一條法令,只要不妨礙投票就可以了,何必要放假一天。 不然基於這個原則,那天公車誰開? 連所有的便利商店都要關門了.....拜託....專業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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