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侵占愛之味貨款 男判3年半
中央社 - 2012年1月13日 下午2:32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3日電)負責運送愛之味公司對基隆、馬祖等地運送業務的某公司黃姓男負責人,因週轉困難,竟擅自變賣貨品並侵占代收貨款,隨後潛逃大陸。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他3年6月徒刑。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公布的判決,黃姓男子所屬的公司負責愛之味公司對基隆、汐止及馬祖等地通路的運送業務,代收貨款並應按月繳回愛之味公司。
黃姓男子因建置土地及擴建廠房,於民國97年間起周轉困難,竟變賣持有的貨品及代收貨款。愛之味公司於同年8月間盤點時,發現大量盤虧,隨後將黃男持有的剩下貨品搬回。
判決指出,黃男未處理積欠愛之味公司的代收貨款及盤虧貨品的損害,竟於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公布的判決,黃姓男子所屬的公司負責愛之味公司對基隆、汐止及馬祖等地通路的運送業務,代收貨款並應按月繳回愛之味公司。
黃姓男子因建置土地及擴建廠房,於民國97年間起周轉困難,竟變賣持有的貨品及代收貨款。愛之味公司於同年8月間盤點時,發現大量盤虧,隨後將黃男持有的剩下貨品搬回。
判決指出,黃男未處理積欠愛之味公司的代收貨款及盤虧貨品的損害,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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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 • 2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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