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女同志要離婚 加政府稱沒婚姻

中央社 - 2012年1月13日 下午6:03
(中央社渥太華12日綜合外電報導)根據今天取得的加拿大法院文件,1位政府律師指稱1對訴請離婚的女同志無需離婚,因為她們之間本無婚姻關係。此案恐讓好幾千對在加國結婚的同志婚姻無效,震驚同志社群。
這對30歲出頭、訴請離婚的女同志,分別來自佛羅里達州與英國,2005年在多倫多結婚。
加國司法部律師高迪 (Sean Gaudet)在1份文件中回應這對怨偶的離婚申請,他表示她們不能訴請離婚,因為首先她們根本就沒結婚。
他說:「在兩人分別所屬的佛羅里達州與英國,沒有一方有法律行為能力能和同性結婚,因此,這樁婚姻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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