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大選應變 法院專庭因應爭議

中央社 - 2012年1月13日 下午7:06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黃意涵、劉世怡台北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為因應大選狀況,14、15日兩天將由專庭負責處理投票爭議的選舉案件;最高檢察署也要求各地檢署指派檢察官進駐警分局待命。
依據正副總統選罷法規定,總統選舉衍生的選舉訴訟,一審由台灣高等法院負責審理;立委選舉部分,依公職人員選罷法,一審由轄區的地方法院審理。
高院將於14日決定因應總統選舉的選舉專庭。根據正副總統選罷法第63條之1規定,得票數最高與次高的候選人,有效票差距在千分之3以內時,次高票者可於投票日後7天內,向法院聲請查封選票及選舉名冊,就查
▼1則網友回應▼
  • 阿信  •  23小時前
    “辦綠不辦藍? 黃世銘:莫須有”
    黃x銘:我是很乾淨的 屁股是很乾淨的
    拜託...喔 喔 馬皇 請皇上用小力一點 會痛
    不行 我代表司法 喔 喔 請皇上不要強姦我
    嗯嗯嗯ㄚㄚㄚ再快一點 再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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