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愛滋男誘高中生炒飯 未傳染獲減刑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患愛滋病的陳姓男子,去年在台北車站隨機找男高中生,在男廁上演「四角獸」;二人進廁所時就被警方發現,待走出來馬上被帶回問話,陳當場坦承感染愛滋,讓高中生父親嚇得要死,幸好抽血檢驗一切正常;由於學生未遭感染且陳自首,又以廿萬元與被害人和解,法官昨依法減刑後判陳一年半徒刑,緩刑三年。
陳男隱瞞自己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俗稱的愛滋),和男高中生發生危險性行為,觸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隱瞞感染傳染於人罪」最輕判刑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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