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預售屋登錄漏洞 消基會籲補正
中央社 - 2012年1月13日 下午10:41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3日電)
消基會指出,建議
內政部在子法中要求代銷業者與建商簽訂契約的30日內向
主管機關報備,避免代銷業者拖延實價登錄時間。
對實價登錄的區段化定義,消基會建議考量城鄉差距,台北都會區建議縮小範圍至門牌號碼20號以內,增加辨識性。
高房價是民怨之首,政府去年6月實施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立法院也通過實價登錄機制相關增修條文,希望能防止房價遭到不正常炒作。
不過,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攸關房價透明性的實價登錄制度缺失,建議主管機關在增修訂相關子法時,能夠補足配套,避免居住正義措施只做半套。
其中,在最容易炒高區域房價的預售屋市場,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表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新增第26條之一及第24條之一,規定權利人、地政士、仲介與代銷業者必須於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但林旺根表示,代銷業者與房仲業者或是個人交易不同,代銷業者契約主要是接受建商委託銷售整個不動產建案,新增條文中以「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進行申報即可,太過含糊,因為一個建案完銷時
對實價登錄的區段化定義,消基會建議考量城鄉差距,台北都會區建議縮小範圍至門牌號碼20號以內,增加辨識性。
高房價是民怨之首,政府去年6月實施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立法院也通過實價登錄機制相關增修條文,希望能防止房價遭到不正常炒作。
不過,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攸關房價透明性的實價登錄制度缺失,建議主管機關在增修訂相關子法時,能夠補足配套,避免居住正義措施只做半套。
其中,在最容易炒高區域房價的預售屋市場,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表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新增第26條之一及第24條之一,規定權利人、地政士、仲介與代銷業者必須於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但林旺根表示,代銷業者與房仲業者或是個人交易不同,代銷業者契約主要是接受建商委託銷售整個不動產建案,新增條文中以「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進行申報即可,太過含糊,因為一個建案完銷時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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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 阿 • 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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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翅飛翔 •
政府已經拼了命打房了~~
買房的點一定會出現,不要急,
打太兇,經濟會垮,那之前買高點且真正要自住的呆瓜
一旦付不出錢繳高達85~90%的房貸,不就要讓銀行多點呆帳
誰要來同情那些辛苦存錢,卻又買高點的自住客?
要買房的人也加油
但是買房要辛苦一點,
之前老一輩的人不捨得買車買東買西,卻存錢買房,
現在新人類,又要有車開,又要當3C達人,要手機上網
吃好住好還要玩得好
是否應該自我要負點責任,成人是需要自省的!
否則政府打房價格越低,有錢的人只是順勢買更多間而已
畢竟月光族的現金絕對比不上那些工作薪水穩定又好的公務人員,以及中產階級菁英
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道理,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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