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檢逼女證人陪睡 判7年半定讞

中央社 - 2012年1月16日 下午4:12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6日電)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偵辦應召站仲介賣淫案時,因覬覦女證人姿色,私下邀約女證人會談並脅迫陪睡,最高法院日前審結,依貪污罪判刑7年半,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吳傑人在民國95年間偵辦一起應召站仲介賣淫案時,傳喚一名陳姓女子作證後,因覬覦陳女姿色,私下約陳女面談,還佯稱要擴大偵辦,邀陳女當線民,從而得知陳女瞞著家人兼差應召一事。
▼5則網友回應▼
  • 投誰好呢  •  12日前
    爽到一次 臭一輩子 官(關)阿!!!
  • 寶寶  •  12日前
    為什麼都沒有那種可以去除罪犯會侵害他人人權東西的懲罰方式
  • buy0290  •  12日前
    司法人員知法犯法,切下來遊街好了!!!
  • 建亨  •  12日前
    人渣!!
  •  •  12日前
    知法犯法的檢察官這樣亂搞,只判7年半,這麼輕,如果再來個假釋,根本關沒多久,難怪台灣的司法沒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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