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內部人短線交易 上季歸入1225萬元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表示,投保中心依法以股東身分催促各上市上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對內部人短線交易行使「歸入權」,去年第四季共執行結案109件,結案金額1225萬餘元。
何謂「內部人短線交易歸入」?金管會表示,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第1項規定,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6個月內再行賣出,或賣出後6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金管會表示,根據最新統計,去年度第4季執行結
何謂「內部人短線交易歸入」?金管會表示,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第1項規定,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6個月內再行賣出,或賣出後6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金管會表示,根據最新統計,去年度第4季執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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