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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半 叫做「重刑」 (我上了一課)
2年半要幹嘛?不痛不癢,乾脆判他無罪好了,基本上酒駕上路就等於是蓄意殺人了, 只是殺的不是特定的人,這種罪行比因為結仇而殺死人更可惡,可是法條卻拿他沒輒, 只能說是一條殘廢法條!!
辛苦拉拔一個小孩長大結果被酒駕撞死.換你法官小孩被撞.看你能接受嗎
幹妳娘的機掰的狗國家 狗法律 一條命耶 套句宋慈說的 人命大如天耶 在台灣 跟垃圾沒2樣
一條年輕有前途的生命,就值二年半,而且還可以減刑假釋........在過年前,我一位三十出頭歲的美女同事,下班騎機車回家途中,被一名酒駕騎機車的高速撞擊,雖有安全帽,也傷重....還好命是撿回來了,但傷到腦,目前的行為反應大約是5,6歲的小孩,記憶也失去一大半..這會怎麼判,怎麼判才算處罰肇事者,肇事者關個一陣子就自由了,但我同事的家人丈夫將要面對什麼!!!!............這是什麼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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