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刑警林安順遭槍殺案 2嫌互咬對方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3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北縣刑警林安順遭槍殺案,高等法院昨進行視訊對質,讓目前在監獄服刑的共同被告陳達民以遠距視訊作證;陳指控,殺害林安順的人是李得陽,李得陽則嚴詞反駁陳的說法,否認開槍殺林,全案訂3月1日宣判。
林安順15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震驚警界,檢察官將李得陽、陳達民2人依共同殺人罪起訴。
不過,一審遭判死刑的李得陽卻被以持有槍械判刑定讞,但殺人部分獲改判無罪,因檢察官未上訴而定讞。陳達民最後被依殺人未遂罪判無期
林安順15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震驚警界,檢察官將李得陽、陳達民2人依共同殺人罪起訴。
不過,一審遭判死刑的李得陽卻被以持有槍械判刑定讞,但殺人部分獲改判無罪,因檢察官未上訴而定讞。陳達民最後被依殺人未遂罪判無期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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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 台北, 臺灣 • 2日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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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
這種案件會忘記上訴!?只判持有槍械!?說有撿到警察的槍但是沒開槍?被殺的警察身上的彈頭不能比對槍枝嗎?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哈!你知道檢察官、法官在玩什麼把戲嗎?還有一大堆累犯、再犯交保、假釋,是誰在給他們交保假釋?一部法律,各自表述!當執法人員為國家執行公權力都這樣了,小老百姓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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