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4分鐘砍4人 男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 2012年1月9日 下午6:32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9日電)男子程浩威於民國99年因酒後亂性,短短4分鐘連殺4人,造成1死3傷,其中一名傷者還是他不認識、剛好停車等紅綠燈的計程車司機;最高法院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程浩威因曾對母親家暴,而遭人毆打,他懷疑是一名陳姓男子教唆,懷恨在心,99年11月間某日外出買啤酒時,想起這件事,在行經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某茶行
▼10則網友回應▼
  • 1日2小時前
    短短4分鐘連殺4人,造成1死3傷,其中一名傷者還是他不認識、剛好停車等紅綠燈的計程車司機,都已經是泯滅人性的殺人狂了,為什麼法官不判死刑呢???難道要讓加害者哪天假釋出來,再多殺幾個無辜的納稅人嗎???台灣真是一個奇怪的法治國家,老是對加害者仁慈,對受害者殘忍,等到哪天納稅人(受害者)都被殺光了的話,看去哪找人來納稅養這些加害者(監獄看管及糧食支出費用)&司法公職人員(無稅金收入)
  • 原子小金剛 1日2小時前
    再過幾年後殺人犯,性侵犯和法官於是成為了好朋友!!
  • 倉庫-謝總管 1日2小時前
    這種垃圾怎麼不判死刑!!!像這種畜牲都不如的鬼東西,不判死刑怎麼給受害家人交代,日後放出來又製造社會問題才會干心嗎
    !
  • 阿威 1日2小時前
    最高法院這次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
    還想上訴勒,案...
  • 丫蒼 1日4小時前
    全台人民應該要一起告法官了
  • s 1日4小時前
    一刀一刀割他吧,讓他一樣體會痛苦,警惕後來者,好人才有希望,人性的兇殘==法律的輕判?????????????????????
  • yugioh3339 17小時前
    應該直接槍斃吧.現在殺人都不用槍斃喔!難道國家還要人民納稅錢養這種垃圾N年?
  • 瞎瞎 1日0小時前
    人權協會你們做到了
    讓台灣開始走向垃圾國的開端
    殺人都不用長命說不定哪天你們的家屬被殺
    看你們會不會用同樣的心情去看待這件事
  • 大頭 1日1小時前
    泯滅人性本來就是該死刑
    這種人渣還有權力講人權嗎
    過失致死還情有可原
    四分鐘砍四個人...連不認識的也殺
    直接槍斃比較快..別浪費國家資源
  • ³¯ 1日2小時前
    反正關幾年又會再被放出來
    殺人犯又不會痛
    痛苦的永遠是良善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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