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側坐機車等父被開單 法院撤銷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月9日 下午11:52
戴姓少年側坐在機車上等父親,被員警認定車上插有鑰匙、排氣管還有溫度,開單告發無照駕駛,戴家不服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員警未目睹他騎車,裁定撤銷罰單。
雄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戴姓少年表示,
▼10則網友回應▼
  • 阿婆鐵蛋 1日1小時前
    這是命案嗎,還用推理的勒
    推理常會照成冤案
    連開罰單也用推理
    警察應負巫告行政責任吧
  • 塔兔 21小時前
    三睡小朋友站在機車上..父母在旁邊買鹹酥雞..小心開單..許多警察只關心開你罰單..反正開不成就測銷..反正不會換警察被開罰單...有牌流氓哩..好怕阿我..
  • sim 1日0小時前
    白癡警察
  • 小洋 1日0小時前
    我們的警察辦案太有效率了!以後看到拿刀的就先告他預謀殺人,看到喝酒的先告他酒後駕車,看到上網先告援交,看到掃街拜票先告賄選,治安想不好都難!
  • 阿寵 23小時前
    真的是年底到了
    現在用牽車的闖紅燈都只能算是行人了
  • 家家 1日0小時前
    這就是台灣的警察!!!隨便開管你那麼多!!!妳繳錢我就有業績!!!
  • arthur 1日0小時前
    缺績效嗎?抓壞人去 別只欺侮善良百姓!! 壞人在哪裡大家都知道 只有偉大的警察不知道!!
  • 別逗了 1日0小時前
    抓賊要抓贓....這也太白目了吧....這就是老鼠屎
  • Nelly 1日0小時前
    不只有恐龍法官...還有恐龍警察...@@
  • 思樂冰 1日1小時前
    不能因此推論開罰,法官英明但員警沒有罰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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