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收留女性友人下酒性侵 男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1月10日 下午9:03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0日電)新北市林姓男子3年前收留無處可住的女性友人,卻趁機在女方的食物中摻酒,趁女子酒醉不省人事時性侵得逞。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依乘機性交罪,判林男3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55歲的林男平時住在新北市蘆洲區一處鐵皮工廠內,民國97年10月間得知女性友人經濟狀況不佳、繳不起房租,主動邀約女子同住,女子擔心孤男寡女同住一屋恐出事,向林男強調不能把她當性伴侶,並表明沒交往意願,林男答應後女子才入住。
判決指出,55歲的林男平時住在新北市蘆洲區一處鐵皮工廠內,民國97年10月間得知女性友人經濟狀況不佳、繳不起房租,主動邀約女子同住,女子擔心孤男寡女同住一屋恐出事,向林男強調不能把她當性伴侶,並表明沒交往意願,林男答應後女子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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