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怕被笑沒吃到 男性侵女友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1月10日 上午11:50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9日電) 羅姓男子和 女子同居數日,怕被朋友笑「都沒吃到」,於是對女子強制性侵, 台東地方法院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住在台東縣關山鎮女子,控告同居羅姓男子性侵,女子表示,民國99年6月17日和羅姓男子開始同居,當月22日晚上,她太晚返家,羅姓男子不悅,強脫她衣褲
▼10則網友回應▼
  • 兔子神 1日12小時前
    還好是性無能...不然性侵理由就從"摔倒時不小心扯破女子內褲"變成"摔倒時不小心插進去"
  • 雲義 1日8小時前
    女子穿內褲在客廳泡茶,他感覺怪怪靠過去看,女子就拿水果刀要刺他心臟,他摔倒時不小心扯破女子內褲。拜託...老背背...這種理由你也想的出來...你太瞎了吧...可以換ㄧ下嗎
  • oval 1日12小時前
    好冷
    同居 吃到
    吃到 手指
    所以 還是沒吃到
  • 1日12小時前
    跌倒扯破太哭了..
  • 昱德 1日10小時前
    那為什麼女方要跟男方同居.....應該有金錢成份掺雜.
  • 1日10小時前
    真的很悲哀!! 如果當男人當成這樣還不悲哀嗎? 還有,既然願意同居在一起,為什麼連做那種事都還要用強的呢?? 這種面子真那麼重要嗎? 這不僅是犯罪,更是讓自己受奇恥大辱的行為!!
  • 程咬金 1日12小時前
    我懷疑羅男連心臟位置在哪都不知道,也許以為長在胯下
  • 有的沒的 1日11小時前
    那女的沒有意願還住他家裡也很奇怪
  • 老闆 1日10小時前
    變態
  • mINDa 1日12小時前
    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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