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投票日出勤 勞工薪水應加倍
台灣立報 - 2012年1月9日 下午10:24
【記者張舒涵綜合報導】1月14日為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許多民眾疑惑,投票日到底應否給假或給薪?
勞委會表示,具有投票權的勞工,當天為排班出勤日,雇主應給薪給假;倘若雇主與勞工約定當天上班,必須讓勞工去投票,按照當天工作時數給加班費,或按照當天工作時數另行補休假
新北市勞工局9日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總統大選投票日,按規定必須放假1天;但若勞工本來當天就排定休假,就不能領雙倍薪資或多補休一天。
根據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投票當天「原排定出
勞委會表示,具有投票權的勞工,當天為排班出勤日,雇主應給薪給假;倘若雇主與勞工約定當天上班,必須讓勞工去投票,按照當天工作時數給加班費,或按照當天工作時數另行補休假
新北市勞工局9日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總統大選投票日,按規定必須放假1天;但若勞工本來當天就排定休假,就不能領雙倍薪資或多補休一天。
根據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投票當天「原排定出
▼0則網友回應▼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