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同儕脅迫又圍觀 國二女屢遭性侵 被欺負多達6次 7少年嫌犯送少年法庭 裁定2名主嫌保護管束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0日 上午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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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 ▲國中女學生深夜被男同學帶往學校附近公園性侵得逞,公園治安亮起紅燈。(康鴻志攝)
新聞報導: 少年性早熟 法治思慮卻淺薄2012年1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康鴻志、胡欣男、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國二女學生被同儕多次脅迫性侵,警方將七名少年嫌犯依法送至少年法庭審理,裁定兩名主嫌交付保護管束(收容),另外五人則由家長責付回家。據了解,被收容的兩名主嫌,因證人指證歷歷性侵得逞,百口莫辯,另五人則涉及在旁圍觀、把風、脅迫等。
這七名性侵案的嫌犯、關係人原本就相互認識,十六歲的許姓主嫌愛慕被害少女,去年十一月間,先以誘騙方式,讓少女與一干好友一起開趴玩樂,之後在旁人幫忙脅迫下性侵得逞。另一位徐姓少年日後也以同樣方式,先騙少女現身,再強制性交得逞。
據調查,少女被性侵場所包括公園廁所、國中校園、汽車旅館,甚至這群少年有兩次趁少女的家人不在,在她家大逞獸慾,部分人圍觀、部分則負責把風、脅迫;由於
新聞報導: 少年性早熟 法治思慮卻淺薄2012年1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康鴻志、胡欣男、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國二女學生被同儕多次脅迫性侵,警方將七名少年嫌犯依法送至少年法庭審理,裁定兩名主嫌交付保護管束(收容),另外五人則由家長責付回家。據了解,被收容的兩名主嫌,因證人指證歷歷性侵得逞,百口莫辯,另五人則涉及在旁圍觀、把風、脅迫等。
這七名性侵案的嫌犯、關係人原本就相互認識,十六歲的許姓主嫌愛慕被害少女,去年十一月間,先以誘騙方式,讓少女與一干好友一起開趴玩樂,之後在旁人幫忙脅迫下性侵得逞。另一位徐姓少年日後也以同樣方式,先騙少女現身,再強制性交得逞。
據調查,少女被性侵場所包括公園廁所、國中校園、汽車旅館,甚至這群少年有兩次趁少女的家人不在,在她家大逞獸慾,部分人圍觀、部分則負責把風、脅迫;由於
▼10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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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鳥蛋 1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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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屋╭☆
懲處就只是這樣嗎?如果我的女兒被這樣對待,我會心碎到做出不理智的事,不能接受只是這樣的懲處,這樣的陰影會跟隨著這女孩一輩子,甚至會讓她將來對於性方面感到恐懼,導致婚姻不幸都是有可能的。
現在的未成年人心智愈來愈早熟,該要修法,針對未成年人也必需有所刑責才對,我非常地希望能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制度,這絕對有一定的懲治效果。
而且只有記過未免令人無言,將來這些人出了社會,是不是又會變成性侵犯,我們的教育也沉淪到讓人痛心的地步。
隨著物價不斷高漲,現在的人多半為經濟所累,每天光在外工作的時間多過關心孩子的時間,不管是欺負人的或被人欺負的,也是因為家長的關心不夠而造成這些的遺憾,但這一切回歸到原點說明了要生存下去的不容易,使得我們必需一直在外付出時間、勞力工作而忽略家庭,企業制度迫害了家庭制度的生存,這個課題值得大家好好想一想,也許這樣的事情,只會愈來愈嚴重。 -
Yahoo的啄木鳥
把風的也必須嚴懲,否則他們不會學到教訓。應視同性侵之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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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逛客
台灣應學古代"水滸傳",犯罪的人要在臉上刻字,犯性侵就寫"姦",犯強盗就寫"盗",讓所有人都能警惕,走在路上看到"姦"的人,女孩們就要躲遠一點,這樣才可以減少被侵害的危險,甚至可以減少犯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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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呼朋引伴強姦只寄2個大過?? 如果大過能警惕就不會屢屢出事.這7個人應該得到相同的對待.送去當童妓看會不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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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中立
記過有甚麼用???開除有甚麼用??~今天他會性侵一個~明天就會2個~台灣的司法已經造就了許多連續犯~不該放出出來的硬是要放出來~又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於是又增加了被害者~請問這樣子的社會不改善 誰選總統 還是一樣~~讓更多的女生受到傷害~與其拜票拉選票~數落對手的缺失拉選票~不如關注社會亂象~保護台灣人名的安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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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兔
比照成人判刑才對! 可惡至極 轉學只是讓其他更多人受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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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N.
報導裡說, 女學生表示晚間或凌晨時段,曾遭同學及前學長帶到汽車旅館.....
凌晨那個時段女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那裡??
加害人與被害人的父母或監護人都需要再教育. -
Gary
痾... 性侵只是記過轉學? 是我弄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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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涼入我心
抓去關一關啦!!垃圾他媽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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