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賴浩敏:觀審制可行且不違憲

中央社 - 2012年1月11日 下午8:49
相關內容 放大照片賴浩敏:觀審制可行且不違憲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1日電)司法院今天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未來民眾可擔任重大案件的觀審員,參與案件討論。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人民觀審制比直接推動參審、陪審制更可行,且沒違憲問題。
部分民間團體組成「推動陪審團法聯盟」,他們認為司法院版人民觀審制度,觀審員對案件沒決定權,觀審員的意見不能拘束法官,形同到法庭觀光,因此提出民間版「陪審團法」草案,讓陪審團參審案件。
司法院與法務部為慶祝司法節,舉辦「第67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並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草案規定,人民觀審制適用案件是被告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案件,如殺人、擄人勒贖等;觀審法庭由3名法官、5名觀審員組成。
草案規定,觀審員須年滿23歲以上,在地方法院管轄
▼10則網友回應▼
  • aone 2小時41分前
    其實也不必說有沒有違憲,有疑慮就立法!什麼事都要大法官解釋,大法官也是人,也有過不了的"心關",建立制度就好了!
  • nice 2小時24分前
    陪審團制有一缺點 選來的人都是普通人不懂法律 法官要常常解釋其道理 費時費力
    而且陪審團判決非常不穩定 常常不是無罪釋放及面臨四十多年徒刑 擇一 看檢方起訴罪名
    如果要選用陪審制 就必須引入辯訴交易 而且對於辯訴交易不能有太多限制
    我認為陪審制可以增進公民素質 不過法官就辛苦了 要常常對陪審團下達指令
    也可以一正中華民族對於法庭的那種排斥性 中國民族性就是不喜歡官司 認為律師就是壞人
    還有對於訴訟制度的不了解
  • 2小時37分前
    觀審制就是只能觀看..意見都是無參考價值..
    檢察官與法官說了算..還是一言堂..
  • 自由 50分前
    可不可以立法,選前一個月都不能有新法或新案在這一個月通過,說也奇怪了,老是在這種時機才在推什麼有的沒的,太假了啦,早就要過的案子都等到選前才在那炮,真的是有在作事嗎?
  • 阿信 2小時47分前
    觀審制:就是參觀審判制度,這是什麼玩意?學學美國的審判制罷!不要再原地踏步。
  • 阿才 4小時前
    官字兩個口, 好壞都隨你講, 根本就是不想改革的拖延戰術, 至多是一個隔靴搔癢的改革
  • 滿足 4小時前
    馬下條款....倉促成軍..............?
  • 宅DJ 3小時前
    我說...這是司法版吧?別扯政治行唄?

    不過話說這參審制,真的除了實驗之外實用性不大,而且與其這樣還不如直接允許旁聽民眾能自由發言,或呼籲、鼓勵民眾參觀法院、旁聽審理,培養眾人法律素養和理性思考能力才是正經。
  • schen 3小時前
    我們綠營職業網路大軍 精銳打手 勝利就在眼前 請堅持小組討論攻擊 加油
  • 勤大 2小時51分前
    司法獨立 民主 民權 人民直選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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