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新北選委會:禁帶手機投票
中央社 - 2012年1月12日 下午5:33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2日電)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選舉人於14日投票當日絕對不能攜帶手機及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
選委會指出,日前召開選監檢警聯繫會報中,與會人員對選舉罷免法中,「禁止
選委會指出,日前召開選監檢警聯繫會報中,與會人員對選舉罷免法中,「禁止
▼1則網友回應▼
-
請點擊我~全世界最暢銷的網路事業系統 • 5小時前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