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除夕至初三上班 工資應加倍

中央社 - 2012年1月12日 下午1:24
相關內容 新聞報導: 春節長假將屆 上班族效率變差2012年1月12日 上午11:53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2日電) 勞委會今天表示,依勞基法規定,除夕到大年初三是法定休假日,雇主應照給工資;勞工若出勤上班,依法工資應加倍發給或換補休,雇主不可片面規定勞工僅能補休。
春節是傳統且重要節日,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意義,多數民眾利用此假期返鄉與家人、朋友團聚及聯繫感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做上述提醒。
勞動條件處說明,除夕到大年初三(1月22日至1月25日)是法定休假日,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的每7天休1天的例休假,應在翌日補假1天;若翌日又屬上述休假日,可遞延在休假日次日或由勞資雙方協商擇日補休。
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因行業特性,會要
▼5則網友回應▼
  • 阿夢  •  10小時前
    我太太連一月十四號想投票都無法去投勒.上班時間跟投票時間衝突 我請我太太請個1-2小時去投 他店長說要扣薪水 我打電話給台中市勞工局 該局員工回答我說因最近案件眾多 請與雇主私下協調 夠腦殘吧協調有用我何必打去勞工局申訴.我又打去1999申訴1999的小姐說會處理要給我答覆結果等了3天沒回覆..後天都要投票了..我只能說馬總統恭喜您..您又少了一票=.=我太太本來要投給您的=.=" 而該上述公司為台中市學士路二段210號正宗排骨飯 以上言論如有虛假本人願負法律責任
  •  •  10小時前
    要靠資委會 不如靠自己舉發 建議設立勞工百萬檢舉獎金(由雇主支付) 比資委會要有用多了
  • 小綸綸  •  8小時前
    這大概不適合所有的行業類別!!! 不是每種行業老闆都願意照"法定"規章來辦理,員工還想要工作,還想要生活下去,就算老闆不按法定規章走,你能告他嗎???難道你不想要工作了??
  • koko  •  10小時前
    除夕至初八做全台四休二的都放假哪來的加班費搞不清楚
  • 國二生  •  6小時前
    我還真想去申訴申訴
    真的不滿現在的工作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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