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洪英花提國賠案 要賴浩敏踹共
中央社 - 2012年1月12日 下午4:33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2日電)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聲請國賠案,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法官認為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沒有到庭必要;洪英花當庭痛批審判長太霸道,國家機器追殺司法人,要賴浩敏等人「踹共」。
洪英花去年12月遭司法院人審會決議免兼庭長,她認為賴浩敏及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違法失職,利用違憲內規拔除她的庭長職務,導致她名譽與人格權受損,提告向司法院請求國家賠償新台幣150萬元;並向賴浩敏、林錦芳請求連帶賠償150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11月開庭時,洪英花請求法官命當事人賴浩敏、林錦芳出庭;傳喚證人前司法院長賴英照、前副院長謝在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5人。
北院今天
洪英花去年12月遭司法院人審會決議免兼庭長,她認為賴浩敏及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違法失職,利用違憲內規拔除她的庭長職務,導致她名譽與人格權受損,提告向司法院請求國家賠償新台幣150萬元;並向賴浩敏、林錦芳請求連帶賠償150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11月開庭時,洪英花請求法官命當事人賴浩敏、林錦芳出庭;傳喚證人前司法院長賴英照、前副院長謝在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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