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登記錯誤 地政所判賠買地錢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2日 上午10:01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何姓民眾,花了兩億八千萬元買了新店五筆土地後,卻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表示所購土地登記錯誤,害他因此少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土地。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讓何多付錢買地,判決應國賠四百九十四萬多元。
何姓民眾,是在民國九十六年七月間,向王姓民眾購買位於新店安康地區五筆土地,面積八千二百多平方公尺,總共花費二億八千萬元。
何某說,他付錢買地一個多月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沒想到,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接獲新店地
何姓民眾,花了兩億八千萬元買了新店五筆土地後,卻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表示所購土地登記錯誤,害他因此少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土地。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讓何多付錢買地,判決應國賠四百九十四萬多元。
何姓民眾,是在民國九十六年七月間,向王姓民眾購買位於新店安康地區五筆土地,面積八千二百多平方公尺,總共花費二億八千萬元。
何某說,他付錢買地一個多月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沒想到,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接獲新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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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小子, • 1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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