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社會傳真機-夫打鼾非惡疾 妻訴離不准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
羅女與黃男因網路結識五年前結婚,婚後羅認為黃睡覺時打鼾聲太大,且對金錢斤斤計較,以「不堪同居虐待」「配偶患有不治之惡疾」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最高法院認為身體健
▼5則網友回應▼
  •  •  台北, 臺灣  •  13小時前
    打呼是騙人的 實際膩了才是真的 把婚姻當兒戲 看了就噁心 該離就趕快離一離 免得以後又多了一家我這種單親家庭才離婚 你們爽了 我們幾個小孩苦了
  • 那千  •  15小時前
    離婚怎麼還要經過法官同意= =? 法官跟他們完全沒關係阿= =
  • 憲憲  •  台北, 臺灣  •  14小時前
    到底懂不懂!!離婚是雙方協議離婚,也就是要雙方都同意離婚才不用打官司...
    ,不然隨便一方說離就離??當兒戲!!
    當一方要離,但另一方不願離才要打官司了...但是打呼可以當離婚的理由嗎??
    那天下會打呼的不就都不用結婚了??
    既然男方離婚會痛苦,又沒有犯錯,女方無合理理由卻堅持離婚女方是不是該賠錢(付贍養費)~
  • 平生進退如飆風 一睨人才天下空...何必生吾慚英雄  •  台北, 臺灣  •  15小時前
    恐龍法官 趕快讓他們離一離吧 省的夜長夢多
  • 阿坤  •  台北, 臺灣  •  11小時前
    恐龍法官、不管如何二人已無法共同生活、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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