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剖腹留紗布 醫生判4月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31日 上午4:33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女子到新北市新莊區「曜生婦產科診所」剖腹產女,事後左下腹疼痛不已,轉診發現肚內有一塊棉絮物及發炎組織,怒告執刀醫師劉百?;板橋地院法官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劉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了解,本案發生後,雙方曾多次洽談和解,陳女開出2000多萬元金額,但對方只願賠償6萬元,法院依法判決,陳女另對劉百?提2000多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判決指出,97年3月9日,陳女到曜生婦產科剖腹生產,同年8月12日左下腹疼痛,前往黃金喜婦產科診所就診,
據了解,本案發生後,雙方曾多次洽談和解,陳女開出2000多萬元金額,但對方只願賠償6萬元,法院依法判決,陳女另對劉百?提2000多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判決指出,97年3月9日,陳女到曜生婦產科剖腹生產,同年8月12日左下腹疼痛,前往黃金喜婦產科診所就診,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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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_ivan •
即使是美國,開刀仍然有萬分之一的機會會把器械或紗布留在體內~是人,就有可能會算錯~包裝紗布多一塊~清點錯誤~沒有一位醫生是故意把器械或紗布留在病人體內的吧...恐龍法官判錯,有被處以刑責麼? 醫師法卻以刑法逼民法,讓民眾覺得可以予取予求,造就現在沒人想走內外婦兒急診~ 醫師除罪化,才能讓醫師勇敢面對犯錯,找出合理的賠償及改善~別讓這個惡性循環無止境的發展下去,不但病人的醫療環境沒改善~醫生也處於被告的恐懼,沒人願意救命~大家都跑去做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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