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後座安全帶大執法 開罰1500到3000
台灣醒報 - 2012年1月31日 下午6:08
【台灣醒報記者李宛儒台北報導】行車上路保安全,明日起,小型車內除了駕駛與前座乘客之外,後座乘客若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將被處以1千5到3千元罰鍰。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歷經半年宣導,2月1日凌晨零時起,全國警政單位同步進行為期3天的大執法勤務,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何海民表示,「警方取締只是手段,國人安全才是重點。」
本次執法取締對象包含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則不在規定範圍之內,何海民強調,警方將以交通稽查及路檢勤務形式執法,針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配件不齊全、損毀或鬆脫變形」、「安全帶供2人以上使用」,及「安全帶扭曲、反轉或帶扣未確實緊扣」都將開出罰單。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
本次執法取締對象包含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則不在規定範圍之內,何海民強調,警方將以交通稽查及路檢勤務形式執法,針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配件不齊全、損毀或鬆脫變形」、「安全帶供2人以上使用」,及「安全帶扭曲、反轉或帶扣未確實緊扣」都將開出罰單。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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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 台北, 臺灣 • 1日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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