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醫師誘少女援交 二審判16年

中央社 - 2012年2月16日 下午6:02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6日電)年近七旬的開業醫師王宏吉涉嫌連續花錢利誘多名少女援交,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2月,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等罪改判16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說,69歲的王宏吉與前中央健保局高雄聯合門診中心內科醫師陳哲文(二審另案已判決),以及退休藥廠外務員林俊滄(二審另案已判決),自民國96年間起,透過被害少女一個拉一個,以新台幣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代價,利誘
▼5則網友回應▼
  • 北方的狼族之子-戰馬上的英姿  •  台北, 臺灣  •  4小時前
    判的比殺人還重!真是奇怪的法律...
  • 寒冰  •  3小時前
    很多事幻想幻想就好了----不要搞不清現實與幻想---否則吃不完兜著走
  • 亞大  •  台北, 臺灣  •  2小時53分前
    援交而已而且還有付錢判16年,殺死人的判一年,台灣的法律怎麼了!
  • 凱棋 張  •  7分前
    現實的少女為了錢,爭先恐後、口耳相傳的跟嗜吃幼齒而花大錢的老頭援交,錢多好擺平~哪個從事這行的不想做?
    用暴力、脅迫、恫嚇手段以生命、自由等威脅被害人就範的性侵渣,像一個性侵女兒十年的狼父也才僅判應執行17年而已,這些個猥褻老頭要判16年....這種心態到底是嫉惡如仇還是酸葡萄?
  • 小榕  •  台北, 臺灣  •  3小時前
    法官以誘姦未成年少女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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