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翁財記:絕沒賣過期品 懸賞六百萬獎金

中廣新聞網 - 2011年12月29日 下午1:11
桃園翁財記食品被檢方調查是否販售過期食品,公司負責人翁漢東今天表示,保證絕對沒有販賣過期食品,民眾只要發現翁財記食品遭人竄改日期,他願意提供六百萬元做為檢舉獎金。
(李明朝報導)
捲入過期食品風波的桃園翁財記公司,為了維護商譽並且澄清誤會,十二月二十九日負責人翁漢東
▼4則網友回應▼
  • 申生 7日前
    檢察官多檢舉幾個老字號公司.記者再配合宣傳.相信臺灣的經濟衰退指日可待.
    所有未定讞及偵查中的案件.擅自公佈已是犯罪行為.從業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
    等.有誰顧及別人的百年商譽昵?
  • 模令谷 2日4小時前
    挖 好大手筆喔 不要到時 真ㄉ花生事件ㄌ 在那靠北靠木哩
  • michael 7日前
    有一種叫被栽贓倒楣...有一種叫做賊的喊抓賊...檢調加加油吧...讓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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