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活新聞-延約9次 台港航約30日簽定
新頭殼 - 2011年12月30日 下午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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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延約9次 台港航約30日簽定
新頭殼newtalk 2011.12.30 謝莉慧/綜合報導
「台灣與香港間航空運輸協議」(台港航約)今(30)日在香港由新任香港事務局局長朱曦與香港政府駐台「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共同完成簽署,隨即正式生效。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這是繼台日航約後再下一城。
賴幸媛指出,此次簽署的航約不但能充分彰顯航權協議的官方性質,不同於過去由民間人士簽署且偏向商業協議性質的舊航約,同時亦著眼於業者經營便利及旅客往來便捷性的提升。
陸委會表示,台港航約舊約(名稱為「有關臺港之間空運安排」)係於民國96年6月期滿,惟新航約磋商因受當時兩岸客觀環境影響,進展相當緩慢,雙方爰將舊約效期每半年展延1次,以維持台港航線正常營運,迄今已延約9次。
陸委會指出,台港雙方自去年3月底即開始進行新航約磋商,惟自去年上半年台、港分別推動成立「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作為互動平臺,在台港「策」、
新頭殼newtalk 2011.12.30 謝莉慧/綜合報導
「台灣與香港間航空運輸協議」(台港航約)今(30)日在香港由新任香港事務局局長朱曦與香港政府駐台「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共同完成簽署,隨即正式生效。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這是繼台日航約後再下一城。
賴幸媛指出,此次簽署的航約不但能充分彰顯航權協議的官方性質,不同於過去由民間人士簽署且偏向商業協議性質的舊航約,同時亦著眼於業者經營便利及旅客往來便捷性的提升。
陸委會表示,台港航約舊約(名稱為「有關臺港之間空運安排」)係於民國96年6月期滿,惟新航約磋商因受當時兩岸客觀環境影響,進展相當緩慢,雙方爰將舊約效期每半年展延1次,以維持台港航線正常營運,迄今已延約9次。
陸委會指出,台港雙方自去年3月底即開始進行新航約磋商,惟自去年上半年台、港分別推動成立「財團法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作為互動平臺,在台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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