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別人沒聽到 電話罵五字經 不算公然侮辱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林姓女子代同居男友接聽電話,發現是男友的另一名蕭姓女友的聲音,馬上在電話中,以「五字經」辱罵對方,蕭一怒之下除衝過來打架外,還被控公然侮辱;台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電話中罵人,不特定之人難以共見共聞,將兩人依傷害罪起訴,公然侮辱則不起訴。
已有小孩的單身黃姓男子,除與五十三歲林女同居外,還認識一名較年輕的蕭姓女子;去年八月六日晚上,蕭女撥打黃某手機,在房間內的林女遂代為接聽,她一聽到蕭女的聲音,立刻在電話中,用「五字經」兩次辱罵對方。
蕭女無端被罵很不甘心,立刻請朋友騎
▼10則網友回應▼
  • 天衣 1日15小時前
    ...不熟六法全書的別亂用法律,法律條文是標準的-條.文.文.字-遊戲
  • 夏傑 1日8小時前
    以後打電話幹譙這些高官,這不錯
  • sen 1日11小時前
    真是好國民,互毆不和解,法院就判都有罪,還可以易科罰金,兩邊一起繳錢給政府,真是好
  • 嘿嘿 1日10小時前
    私下污辱無罪耶
  • 蒼天翔雲 1日15小時前
    現在的人脫罪,荷包都大失血啊!
  • 誠徵事業夥伴“點我”聯繫 1日6小時前
    最討厭劈腿........
  • EZ IEMC 1日11小時前
    七老八老還在玩爭風吃醋的遊戲!真丟人
  • 我是誰 1日15小時前
    哪五個字?是台語嗎?
  • veight 1日14小時前
    打架過程應該SNG轉播...
  • 1日15小時前
    如果手機或電話有按擴音算不算刑法所謂的「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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