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買防寒衣欲退遭拒 禮物變燙手山芋
東森新聞 - 2012年1月7日 上午10:24
台中市一名黃小姐,存了半個月的薪水,在知名連鎖登山用品店,買了一件上萬元的防寒大衣,送給男朋友天寒加衣,沒想到男朋友不喜歡,黃小姐相當傷心,戴著外套回到店裡辦理退貨,沒想到令她更傷心的事來了,店員堅決不能退,只提供換貨服務,黃小姐面對男朋友不要,店員不給退的為難處境,急的就快哭出來。
黃小姐一個人拎著大外套,面有難色的站在店門口,在妹妹的鼓勵下,終於有勇氣再走回店裡,因為買了這件上萬元防寒衣,被男友打槍,沒想到更尷尬的處境來了。甚麼....竟然不
黃小姐一個人拎著大外套,面有難色的站在店門口,在妹妹的鼓勵下,終於有勇氣再走回店裡,因為買了這件上萬元防寒衣,被男友打槍,沒想到更尷尬的處境來了。甚麼....竟然不
▼10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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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姬
買東西送男友還要被嫌 根本吃力不討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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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ne
換男友吧!為自己添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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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
男友是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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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o
可以換貨很好了
男友不要就不能換成自己或家人能穿的嗎? -
Ms.Hsu
做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不然吃虧會只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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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v
買東西要量入為出 花了半個月薪水還被拒絕 真是 唉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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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斯拉
這男友實在太不知趣....打槍別人送的禮物是一件極度不禮貌的行為 何況是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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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媽
女人要對自己好一點~
花一萬多塊買的外套送男友還被嫌
不要難過.就換自己可以穿的.對自己好一點
下次改讓男朋友花錢買衣來取悅妳囉~ -
阿杰
既然可以換.那就找男友一起去看看其他款式有沒有喜歡的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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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漢
真的是 男朋友 嗎???
那個男的.......應該不是吧。
真的是 男女朋友 的話.
只要是 對方 送的禮物.
就算不喜歡.也會收下.
把 不喜歡 放在心裡.
不會讓 對方的 心意 白白浪費。
那個男的......根本沒把你當作 女朋友.
你們 只不過是...."普通朋友"
小姐......你表錯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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