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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冰 在民主制度下人人都有當候選人的權利,但是候選人是否據有民意基礎,那麼必須據有多數民意基礎。所以我們的選罷法必須修改,當選者必須達所有有選舉權人二分之一以上才算當選,若投票率只有六成須再加二成以上才算當選,不然須再作第二輪投票。所以必須,「棄中保馬護立青,三黨鼎立固太平,維持現狀國家興,改頭換面經濟冰」。
反正都嘛選黨不選人 辦政見會是多餘的 政見講一大推 也不一定實現 不如不要辦
浪費公帑 要先查意願....北市電視廣告太浪費.....
台灣的公務員也不就剩這點點能耐.難道還指望立大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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