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同儕脅迫又圍觀 國二女屢遭性侵 被欺負多達6次 7少年嫌犯送少年法庭 裁定2名主嫌保護管束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0日 上午11:04
相關內容 放大照片 ▲國中女學生深夜被男同學帶往學校附近公園性侵得逞,公園治安亮起紅燈。(康鴻志攝)
新聞報導: 少年性早熟 法治思慮卻淺薄2012年1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康鴻志、胡欣男、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國二女學生被同儕多次脅迫性侵,警方將七名少年嫌犯依法送至少年法庭審理,裁定兩名主嫌交付保護管束(收容),另外五人則由家長責付回家。據了解,被收容的兩名主嫌,因證人指證歷歷性侵得逞,百口莫辯,另五人則涉及在旁圍觀、把風、脅迫等。
這七名性侵案的嫌犯、關係人原本就相互認識,十六歲的許姓主嫌愛慕被害少女,去年十一月間,先以誘騙方式,讓少女與一干好友一起開趴玩樂,之後在旁人幫忙脅迫下性侵得逞。另一位徐姓少年日後也以同樣方式,先騙少女現身,再強制性交得逞。
據調查,少女被性侵場所包括公園廁所、國中校園、汽車旅館,甚至這群少年有兩次趁少女的家人不在,在她家大逞獸慾,部分人圍觀、部分則負責把風、脅迫;由於
▼10則網友回應▼
  • kei 8小時前
    這麼嚴重且泯滅人性的犯行,少年法庭卻只裁定交付保護管束,輔導勸戒如果有用,豬都能飛上天了!台灣司法及環境安全真的很悲哀,恐龍法官的爛判決,培養出一個又一個的連續強暴犯!!犯罪確鑿都還輕判,那是不是表示以後在台灣想殺人就可以殺人?想強姦別人就可以強姦別人?不管是不是成年,犯這樣的罪都應該要重判!不要說什麼犯人也有權這種屁話,因為強姦犯已經殺死了受害者的人權!而且毀了受害者的一生!有什麼資格談人權?
  • 小年年 17小時前
    學校記過,對這些學生來說,,只會覺得光榮,,,因為別的學生會說你好酷,,,而且別的學生會敬而遠之,而這些學生要的,,只是敬,,,反而會得意洋洋,,應該用重典來喝阻歪風
  • 小偉 16小時前
    輔導?交付?性侵別人後還可以回學校上課0.0? 這會不會太誇張了還要被害人轉學公佈一下那幾個性侵犯的姓名啦!!省得又害到其他人
  • 亞亞迷 16小時前
    「十六歲的許姓主嫌愛慕被害少女,去年十一月間,先以誘騙方式,讓少女與一干好友一起開趴玩樂,之後在旁人幫忙脅迫下性侵得逞。另一位徐姓少年日後也以同樣方式,先騙少女現身,再強制性交得逞。」
    第一次被誘騙,第二次另一個男的用同樣手法,這女生又被騙了,同樣手法耶,這女生到底是怎麼回事?
    現在的父母都沒教女兒獨自一人在家時,不能開門給男生進門的嗎?
    這群少年的確很壞,但一般人看到一群混混不是會遠離嗎?在路上看到都會繞過,少女啊,妳為何不遠離不繞過還和這群人見人怕的惡少出門開趴呢?
    現在父母不是一要盯緊女兒,而是要教好自己的女兒不要沒挑的和任何男人去喝酒玩樂
  • 呆欽 13小時前
    這是啥判決!!
    涉案最重的學生做出兩大過懲處,其餘三人則依涉案情節,記大過、小過不等。
    我看了都傻了!!!
    2大過~只有2大過!!!這種誰怕呀!!!!

    『其他學生則已分別回學校上課,靜候司法後續調查。』
    回去學校在強暴其他女學生!????

    這啥判決~我飯都噴出來了!!!
    這告訴我們未成年強暴只會記2個大過啦!!!!
  • 天堂的鳥蛋 15小時前
    化學去勢吧...長大再犯的機會很高..不要再危害他人
  • Yahoo的啄木鳥 15小時前
    把風的也必須嚴懲,否則他們不會學到教訓。應視同性侵之刑度。
  • ☆╮泡泡屋╭☆ 6小時前
    懲處就只是這樣嗎?如果我的女兒被這樣對待,我會心碎到做出不理智的事,不能接受只是這樣的懲處,這樣的陰影會跟隨著這女孩一輩子,甚至會讓她將來對於性方面感到恐懼,導致婚姻不幸都是有可能的。

    現在的未成年人心智愈來愈早熟,該要修法,針對未成年人也必需有所刑責才對,我非常地希望能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制度,這絕對有一定的懲治效果。

    而且只有記過未免令人無言,將來這些人出了社會,是不是又會變成性侵犯,我們的教育也沉淪到讓人痛心的地步。

    隨著物價不斷高漲,現在的人多半為經濟所累,每天光在外工作的時間多過關心孩子的時間,不管是欺負人的或被人欺負的,也是因為家長的關心不夠而造成這些的遺憾,但這一切回歸到原點說明了要生存下去的不容易,使得我們必需一直在外付出時間、勞力工作而忽略家庭,企業制度迫害了家庭制度的生存,這個課題值得大家好好想一想,也許這樣的事情,只會愈來愈嚴重。
  • amber 15小時前
    呼朋引伴強姦只寄2個大過?? 如果大過能警惕就不會屢屢出事.這7個人應該得到相同的對待.送去當童妓看會不會悔改.
  • 絕對中立 8小時前
    記過有甚麼用???開除有甚麼用??~今天他會性侵一個~明天就會2個~台灣的司法已經造就了許多連續犯~不該放出出來的硬是要放出來~又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於是又增加了被害者~請問這樣子的社會不改善 誰選總統 還是一樣~~讓更多的女生受到傷害~與其拜票拉選票~數落對手的缺失拉選票~不如關注社會亂象~保護台灣人名的安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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