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外勞工作年限 由9年延為12年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2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的「陳長文條款」,將產業外籍勞工、家庭幫傭、社福外勞及遠洋外籍漁工等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全部從九年延長為十二年;並減省雇主申請外勞在台工作的程序規定,未來申請來台一次就是三年,最可多可申請四次達十二年。
根據勞委會統計,包含家庭看護、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家庭幫傭、海洋漁撈等行業,目前在台年限累積六至九年、亦即在修法後將可受惠的外勞約兩萬五千多名,其中有七成三是由家庭看護僱主引進,兩成五是由製造業僱主引進。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陳長文前年底以「極重度殘障兒子的爸爸」身分,向國會請命,希望修法,讓服務已快滿九年的外籍看護,能延長停留時間到十二年。民進黨與部份民間團體則擔憂若開放外勞工作年限,將嚴重衝擊本國勞工權益及長期照護政策,修法過程中,民進黨都持反對意見,兩次協商未果。
在朝野無修法共識情況下,國民黨團昨天在臨時會上提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的「陳長文條款」,將產業外籍勞工、家庭幫傭、社福外勞及遠洋外籍漁工等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全部從九年延長為十二年;並減省雇主申請外勞在台工作的程序規定,未來申請來台一次就是三年,最可多可申請四次達十二年。
根據勞委會統計,包含家庭看護、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家庭幫傭、海洋漁撈等行業,目前在台年限累積六至九年、亦即在修法後將可受惠的外勞約兩萬五千多名,其中有七成三是由家庭看護僱主引進,兩成五是由製造業僱主引進。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陳長文前年底以「極重度殘障兒子的爸爸」身分,向國會請命,希望修法,讓服務已快滿九年的外籍看護,能延長停留時間到十二年。民進黨與部份民間團體則擔憂若開放外勞工作年限,將嚴重衝擊本國勞工權益及長期照護政策,修法過程中,民進黨都持反對意見,兩次協商未果。
在朝野無修法共識情況下,國民黨團昨天在臨時會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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