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放寬外勞工作年限 勞委會:不影響本勞權益
中央廣播電台 - 2012年1月19日 下午7:24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19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外勞來台工作年限將從9年延長至12年。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雇管理組組長傅慧芝表示,修法後並不會增加外勞總量,也不會影響本國勞工權益,只是讓民眾可以自由選擇,雇用有較多工作經驗的外勞。
立法院19日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年限,由原本的9年放寬到12年,未來只要是經過招募程序、並且符合申請聘雇外勞資格條件的雇主,可再度引進同一名經驗豐富的外勞,但外勞引進的總量不變,也不會影響本國勞工權益。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