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外勞年限延為12年 勞團批圖利財團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20日 上午4:25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廖千瑩/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外勞在台工作年限由現行九年延長為十二年,並大幅調降雇主未繳納「就業安定費」須加徵的滯納金與總額上限。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節如及勞團痛斥修法目的根本是在為財團服務,就業服務法乾脆改名「財團服務法」算了。
藍強行表決 三讀修正就服法
本屆立委任期僅剩不到兩個星期,國民黨不顧第八屆立委新民意已產生,在民進黨及眾多民間團體反對聲中,昨挾席次優勢強行表決,堅持召開兩天臨時會,硬要通過就業服務法及行政院組織改造案等諸多爭議法案。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明定,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九年;兩年來,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以「重度身心障礙者家長」身分出面遊說,希望將家中已期滿九年的外勞,工作年限能延長為十二年,最後由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案修法,依陳長文的請願內容將工作期限延長,但一年多前立法院初審時,不少藍、綠立委齊聲反對,該修正案被保留協商至今。
當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初審時贊成修法並指出,香港、韓國及新加坡等鄰近地區國家,都沒有設定年限,而且延長年限不會增加外勞總額,考量的是外勞技術成熟、工作效率最佳狀態及勞雇關係穩定,延長年限可以降低雇主訓練及管理成本。
立法院臨時會昨表決後通過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除將九年
▼5則網友回應▼
  • 天龍國公主  •  4小時前
    老郭,雪紅姨挺馬後馬上有回報了!!!
  • 點圖免費試用賺錢系統  •  1小時17分前
    台灣勞工工作權損失了...
  •  •  19分前
    現在大家知道為何財團要挺米酒了嗎?
  • chris  •  2小時15分前
    馬上幫有錢人服務!
    很多有錢人根本不符合申請資格,但只要多花些錢透過仲介辦理就有家庭幫傭,真正有需要的人往往因經濟因素而無法申請,或將資格"借人",難道政府都不知道嗎?
  • 惦惦高興  •  57分前
    挺92共識 的大紅包
    選前的政治獻金
    現在賺回來了 哈哈哈
    -------------------------------------------
    這樣的政經環境
    老百姓 阿
    如果你不懂
    以後會很苦的阿

    選前給你拜託
    現在你拜託他
    他也不會管你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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