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外勞年限延為12年 勞團批圖利財團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20日 上午4:25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廖千瑩/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外勞在台工作年限由現行九年延長為十二年,並大幅調降雇主未繳納「就業安定費」須加徵的滯納金與總額上限。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節如及勞團痛斥修法目的根本是在為財團服務,就業服務法乾脆改名「財團服務法」算了。
藍強行表決 三讀修正就服法
本屆立委任期僅剩不到兩個星期,國民黨不顧第八屆立委新民意已產生,在民進黨及眾多民間團體反對聲中,昨挾席次優勢強行表決,堅持召開兩天臨時會,硬要通過就業服務法及行政院組織改造案等諸多爭議法案。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明定,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九年;兩年來,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以「重度身心障礙者家長」身分出面遊說,希望將家中已期滿九年的外勞,工作年限能延長為十二年,最後由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案修法,依陳長文的請願內容將工作期限延長,但一年多前立法院初審時,不少藍、綠立委齊聲反對,該修正案被保留協商至今。
當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初審時贊成修法並指出,香港、韓國及新加坡等鄰近地區國家,都沒有設定年限,而且延長年限不會增加外勞總額,考量的是外勞技術成熟、工作效率最佳狀態及勞雇關係穩定,延長年限可以降低雇主訓練及管理成本。
立法院臨時會昨表決後通過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除將九年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節如及勞團痛斥修法目的根本是在為財團服務,就業服務法乾脆改名「財團服務法」算了。
藍強行表決 三讀修正就服法
本屆立委任期僅剩不到兩個星期,國民黨不顧第八屆立委新民意已產生,在民進黨及眾多民間團體反對聲中,昨挾席次優勢強行表決,堅持召開兩天臨時會,硬要通過就業服務法及行政院組織改造案等諸多爭議法案。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明定,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九年;兩年來,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以「重度身心障礙者家長」身分出面遊說,希望將家中已期滿九年的外勞,工作年限能延長為十二年,最後由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案修法,依陳長文的請願內容將工作期限延長,但一年多前立法院初審時,不少藍、綠立委齊聲反對,該修正案被保留協商至今。
當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初審時贊成修法並指出,香港、韓國及新加坡等鄰近地區國家,都沒有設定年限,而且延長年限不會增加外勞總額,考量的是外勞技術成熟、工作效率最佳狀態及勞雇關係穩定,延長年限可以降低雇主訓練及管理成本。
立法院臨時會昨表決後通過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除將九年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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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龍國公主 •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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惦惦高興 •
挺92共識 的大紅包
選前的政治獻金
現在賺回來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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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政經環境
老百姓 阿
如果你不懂
以後會很苦的阿
選前給你拜託
現在你拜託他
他也不會管你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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