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漠視派遣工遭性騷 重罰台電

台灣立報 - 2012年1月18日 下午10:31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派遣員工遭遇正職員工性騷擾,未善盡雇主性騷擾防治義務,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評議裁定要派公司台電及派遣公司吉興工程顧問公司已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分別處以新台幣30萬及25萬元罰鍰。
派遣公司未盡保護職責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要派公司台電自民國100年2月接獲派遣員工申訴遭遇同部門正式員工性騷擾,但卻以該員沒有證據為由,遲至同年7月才著手調查。而派遣公司吉興工程此時才知道性騷擾情事,卻僅擔任要派公司調查小組成員。另外,派遣公司代表明知性騷擾相對人對女性派遣員工性騷擾之行為係為慣犯,卻以「要派公司為大型國營事業,其調查報告應具一定之公信力,因此接受要派公司之調查結果」的方式草草了案,吉興工程顯然未盡雇主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
北市府勞工局調查後發現,台電多位高階主管,於調查過程隱匿知悉性騷擾行為人長期對派遣員工性騷擾的慣行,也漠視性騷擾行為人於工作場所造謠申訴人行為不檢等惡劣行徑,造成申訴人及其父母親身心受創。
台電
▼5則網友回應▼
  • 想飛  •  1日4小時前
    只罰30幾萬會不會太少! 而且不應該只罰公司~那個群丟公司臉的經理人應該全部都被撤換掉!
  • 北半球  •  1日4小時前
    直接報出人名就好了,講這些不痛不癢的
  • 法老王  •  1日4小時前
    施加騷擾的是累犯,為什麼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台電還放任他繼續犯行,這顯示法令還有不足的地方,騷擾累犯應比照性侵犯強制心理輔導!不要只是事後來補救,這種事不發生最好。
  • chao  •  1日0小時前
    "漠視派遣工遭性騷 重罰台電" 哇重罰耶 終於看到正義申張... 不對仔細一看 罰30萬 對台電這種大公司30萬叫做重罰 這記者也下標語下的太好玩了 這要是發生在國外 台電沒有被罰個幾億才有鬼 也就是這樣 才會台電才會姑息養奸 反正才30萬 不痛不癢的
  • jl  •  3小時前
    罰得太輕了漠視人權臺電及顧問公司相關狗官應撤職查辦以敬效尤,
    按長期以來臺電狗官就是將一些垃圾工作交給外包人員剝削執行完成,自己翹腳閒暇,
    業界早已傳遍,顧問公司抽取慵金不訓練勞工任其自生自滅--勞工局大人硬起來--人心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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