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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他一輩子站在那個平交道指揮交通,月薪兩萬元永不加薪調薪
害死一條人命。破碎的家庭+全民納稅人負擔的2.2億損失,判他10死刑都不夠!
事發後牠消失一小時是否跑去處理自己的脫產及通知車行老闆趕快脫產
幹~~~關死他
豈可只是收押了事... 一定要終身監禁... 絕對不能再放他出來 不然他再開車..一定又要有人死於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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