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請真的一定務必確實要執行槍決啊,花我納稅的錢買子彈我樂意的很,但養這種人我完全不能認同了
殺人是罪大惡極,法官的仁慈是對民眾殘忍,高等法院不要變成養老院
廢死團體何在?快出來護航啊?沒有立即槍斃都會被你們這些傢伙保走...
判死刑有屁用...等真的槍斃了再說.... 一堆死刑犯在監獄...真被槍斃的有幾個??
判的好,讚!!
每日新聞摘要&網友評論分享
talk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